你可以说奥巴马是自由派,也可以说他是正确的;关键在于,美国有一半人不同意他的观点,而且未来还有一场艰苦的战争。然而,奥巴马如此不同寻常地直言不讳地表达自己的意图,表明他相信国家政治潮流已经转变。无论是由于他的选举授权,还是由于国家人口结构的变化,他都认为自己在同性恋权利、移民等问题上占了上风。
而且,无论他的第二任期“蜜月期”有多短,我认为他确实做到了。如果奥巴马没有连任,他的第一任期可能会被理解为侥幸;这是美国怀有负罪感的选民的一点善举,愿意给一个有一半非洲血统的美国人一个在白宫任职的机会。但巴拉克·奥巴马以 500 万票的差距再次当选。只有党派精神最薄弱的人才会嘲笑这次胜利,并剥夺奥巴马应得的蜜月期。
艾尔文·林是卫斯理大学政府学副教授
著有《反智主义总统》一书。该书采访了 40 多位总统演讲撰稿人,探究了 200 年来总统与公众 WhatsApp 筛查 沟通能力的持续下降些就是今天支持罗伊诉韦德案的论据,我们许多人正在庆祝该案四十周年。
其他人也在哀悼。
“这是孩子,不是选择!”
“堕胎会杀死孩子!”
“停止杀婴儿!”
我们在讨论妇女生育权利时为什么会陷
入如此令人震惊
当然情况并不总是如此。事实上,直到最近,在堕胎问题上达成共识和保持温和态度才成为常态。
即使我们回到圣经时代,旧约中残酷而厌恶女性的法律也没有提及堕胎,尽管当时草药堕胎药很流行。此外,它也没有将导致流产的人视为杀人犯。快进几千年到北美土著社会,妇女经常堕胎。即使是定居在他们中间的基督教欧洲人也没有禁止堕胎,特别是在“胎动”或出现胎儿活动之前。对堕胎限制的支持直到 19 世纪才出现,当时寻求获得专业地位的医生试图控制堕胎程序。直到 20 世纪,禁止所有堕胎的立法才开始覆盖全国。
在那几十年里,意外怀孕妇女的遭遇有据可查。对于中产阶级妇女来说,她们可以去远房亲戚家“度假”九个月,由有名望的医生悄悄地堕胎,或者,对于那些没有足够支持的人来说,可以找一份“偏僻的小巷”工作;对于工薪阶层妇女来说,她们可以在未婚妈妈之家度过九个月,或者去偏僻的小巷屠夫家,或者再养活一张嘴。妇女们设法过日子,有时甚至以某种方式献出生命。
但直到 20 世纪 50 年代,反堕胎法才面临严峻挑战。20 世纪 60 年代,美国计划生育联合会和美国公民自由联盟 (ACLU) 说服美国最高法院宣布禁止避孕的州法律侵犯了新近提出的隐私权,这些挑战开始在宪法上站稳脚跟。到了 20 世纪 70 年代,隐私 真正的知识是无法获得的 权的概念实际上有许多适用范围,但在 1973 年 1 月 23 日,隐私权直接贯穿了州反堕胎刑法。在罗伊案中,最高法院采纳了美国公民自由联
罗伊案实际上让美国恢复了堕胎法制度,与十九世纪之前几 的两极 新加坡电话列表 分化局面 个世纪甚至几千年来一直盛行的制度并无太大区别。鉴于医务人员的新角色,怀孕的前三个月,即“胎动”前的几个月,在很大程度上仍由妇女控制,但并非完全由妇女控制。另一项创新是,妇女的控制权现在源于宪法赋予的隐私权——只有在有愿意实施堕胎的医生并且价格合理的情况下,这项权利才有意义。